◆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市政府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自考生奖学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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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名称 |
奖助名额 |
奖助金额 |
| 国家奖学金 |
3% |
8000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3% |
5000元 |
| 国家助学金 |
15% |
1500元 |
| 厦门市高校贫困资助金 |
据实际而定 |
5000元-10000元 |
| 学院奖学金 |
8% |
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 学院爱心助学金 |
据实际而定 |
据实际而定 |
| 自考生奖学金 |
据实际而定 |
每学期评定两次500、300、150元/次 |
感恩——企业家助学
《华天学院08年计划外自考生入学一次性奖学金/助学金暂行政策》
◆ 入学奖学金 ◆凡到我院就读的自考生,以高职录取分数线为基准,按高考成绩分数段不同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 高考分数超过当地省高职录取线,50分以内者,享受奖学金500元; ◆高考分数超过当地省高职录取线,51-100分者,享受奖学金800元; ◆高考分数超过当地省高职录取线,101-150分者,享受奖学金1000元; ◆高考分数超过当地省高职录取线,151分以上者,享受奖学金1500元; ◆入学助学金 ◆入学助学金现金券 ◆凡在2008年7月31日前到我院参观考察,每名学生可获得1000元助学金券一张; ◆由各招生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向有意愿到我院就读的划外自考生发放入学助学金券一张。 ◆入学助学金 ◆我院联谊学校计划外自考生,人均可享受入学助学金500元。 ◆于2008年7月31日前到我院参观考察并报名注册交学费的计划外自考生,每名可另享受入学助学金500元(我院联谊学校计划外自考生不兼得)。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入学助学金 ◆凡持三级政府贫困证明的计划外自考生可一次性享受入学助学金2000元(入学助学金券不可同时使用); ◆凡持二级政府贫困证明的计划外自考生可一次性享受入学助学金1500元(入学助学金券不可同时使用); ◆凡持一级政府贫困证明的计划外自考生可一次性享受入学助学金1000元(入学助学金券不可同时使用); ◆入学助学金现金券使用说明 ◆入学助学金现金券仅限于计划外自考生使用; ◆入学助学金现金券每人限用一张; ◆助学金现金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过期作废; ◆助学金现金券限本人使用,转给他人使用需填写变更信息; ◆入学助学金券不能与贫困生入学助学金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