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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时间:2007-3-2 9:03:54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200611月制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计划中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任务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职业基础知识、职业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刻苦专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毕业设计(论文)应侧重以下能力的培养:

(一) 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论述或论证能力;

(二) 调查研究、文献资料的查阅及运用能力;

(三) 研究方案的设计(实验)能力;

(四) 运用本学科常规手段获取数据及分析处理能力;

(五) 计算机及外语应用能力;

(六) 技术分析及创新能力;

(七) 撰写能力;

(八) 语言表达及思辩能力。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时间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和培养计划执行。学生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运用。题目应多样化,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充分体现其职业性和岗位性,使学生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训练。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如确因题目较大,一个学生难以完成,可允许2人或多人做同一个题目,但在内容上要有明确分工,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用副标题加以区别。选题可采取学生自选与指导教师分配相结合的方法,由教研室进行调整、平衡;优秀学生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必须经教研室批准,并确定指导教师。

第六条  题目难易程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要考虑现有条件并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教研室同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更改。

第七条  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要提出较高要求,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第八条  允许不同专业互相结合,实现学科间的相互渗透,但必须根据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以本专业为主体。

 

第四章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第九条  各教学单位应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学水平较高、有较丰富经验并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包括在职能部门工作的教师、公共课教师、职业基础课教师),也可以聘请校外企事业及经营管理部门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为1015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条  对首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教务处、教学单位、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层层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归档工作。

(一)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质量监控;

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5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价等。

(二) 教学单位职责

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建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审核;

2.组织专业教研室根据培养计划落实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选题、开题报告、本单位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

3.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检查;

4.检查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和存档。

7.有权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要求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变更,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对需要复议的组织实施复议。

(三)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指导各答辩小组成员的工作;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定,并对各答辩小组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审核形成答辩委员会意见;

4.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

(四)专业教研室职责

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与实施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

2.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3.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4.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评阅及答辩;

5.收集、整理、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含电子文档)、成果等;

6.向所在的教学单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五)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拟订选题方向;

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准备工作,对学生的设计方法、方案论证以及课题方向等做必要的启发式指导;

3.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安排固定时间、地点为学生指导、答疑,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对规范性负责;

4.认真审查学生的开题报告、译文、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程度、答辩资格等项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

5.对不认真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提出终止建议,并报系领导小组审批;

6.收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和电子文档、毕业设计(论文)附本等成果),列出清单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交教学单位统一保存。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确定指导教师及选题方向——毕业实习——确定题目并做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评阅及答辩资格审查——组织答辩——评定成绩——总结及归档。

(一)确定指导教师及选题方向

各教学单位在第五学期末确定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人选。毕业设计(论文)方向由指导教师提出,报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经系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方向。

(二)毕业实习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实施,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取消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三)确定题目并做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实习的内容和方向以及学生自身的知识能力情况确定题目,并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教研室组织审核和验收。题目确定后报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经系领导小组批准后,按学校统一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见附件1),由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专业教研室、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过程检查。教研室、教学单位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检查,教务处组织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前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情况,题目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各教研室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系主任汇报,各教学单位要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

3.后期——检查答辩的准备工作,根据开题报告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图纸质量、实验数据及软、硬件等成果进行验收。

(五)评阅及答辩资格审查

指导教师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完成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10天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指导教师审查。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对每个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评定成绩。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题目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所提出的设计内容和时间,认真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3.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是否有创新性工作,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计算机及外文应用能力是否得到锻炼和增强;

4.毕业设计(论文)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怎样;

5.毕业设计(论文)及成果质量水平、规范化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规定要求。

评阅教师评阅:

答辩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评阅教师详细评阅,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应针对选题方向、研究思路、设计能力、设计内容及与开题报告的符合度等方面做出评价,写出具体评阅意见,并提出论文的不足和改进意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并由教学单位填报取消高职毕业答辩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教学单位留一份,提交教务处一份。

1.累计缺席或耽误时间超过做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1/4以上;

2.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有重大违规事件发生;

3.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为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

4.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不符合《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

5.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资料不齐全;

6.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低于18分的学生。

(六)组织答辩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各系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工作。答辩前,各专业教研室负责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答辩前张榜公布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名单,同时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学生答辩顺序。

3.各教学单位按专业成立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名,委员58名,秘书1名(可由委员兼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我校教师为主,委员应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也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3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

4.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40分钟左右,其中10-15分钟由学生自述设计(论文)的内容。自述内容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内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结论及改进意见等;

5.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可以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6.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后,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和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给出的评语给出答辩成绩。

(七)评定成绩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环节,方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记;

2.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三项成绩中,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满分30分,评阅教师评定成绩满分20分,答辩成绩满分50分;

3.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进行审定,按规定标准和要求评定总成绩。答辩委员会从各答辩小组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依据《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教学单位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4.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按同一专业指导性比例为: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不及格不低于3%

各档次成绩须按下列基本标准评定:

优秀(90100分):

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积极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全面、认真、准时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反映的基本概念全部正确,综合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论证充分,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纸清洁美观,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流畅,表达能力强。

良好(8089分):

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比较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时、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纸清洁,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较为流畅、正确。

中等(7079分):

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较好,能遵守纪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反映的概念基本正确,论证一般,没有较大原则性错误。书写文体清楚通顺,工程绘图图纸清洁,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结构或工艺一般。答辩使叙述和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及格(6069分):

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一般,能遵守纪律。基本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反映的基本概念没有原则错误,论证欠充分。文字书写清楚,工程绘图图纸一般,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结构或工艺欠佳,答辩时能叙述和回答问题。

不及格(60分以下):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经审查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为抄袭者;

2.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中基本理论、基本概念有原则性错误;

4.技术路线或设计结构工艺有明显缺陷;

5.答辩时回答问题基本概念不清,回答问题错误。

(八)申诉

学生对取消做毕业设计(论文)资格、中期终止毕业设计(论文)、取消毕业答辩资格及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可以向系答辩委员会、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直至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九)总结及归档

1.答辩结束后,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为了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各单位应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情况、指导情况、总体水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改革情况反映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认真做好书面总结;

2.整理归档工作由教学单位负责,存档期限为五年,电子版汇制成光盘,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长期保存。

 

第七章   

 

第十三条  条例中未尽事宜,教学单位制定统一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总汇表

附件2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取消应届高职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登记表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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