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的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育人和科研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1、 教室的使用与调配均由教学部统一安排。
2、 非本校学生使用教室,由院长办公室审批,教务处统一安排,纳使用管理费用后方可使用教室。
3、 专用自习教师由使用班级负责管理和卫生清扫,使用完毕及时移交管理部门。
4、 教室文明守则(十不)
1) 不用脚开关教室门和枪入枪出;
2) 不在教室内吸烟;
3) 不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4) 不吃带壳、带核、带软包装食品;
5) 不擅自搬动教室桌椅;
6) 不在桌面、墙壁、黑板上乱写乱画乱涂乱刻;
7) 不拆卸各种教学设施;
8) 不大声喧哗打闹和唱歌跳舞;
9) 不拍球、打球、踢球;
10) 不从窗口往外仍杂物。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处以5~10元罚款,经教育态度不好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字我服务的意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学生的成长成材创造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生宿舍。
第三条 “文明宿舍”的评选分为“周文明宿舍”(流动红旗)评选和“学期文明宿舍”评选。
第四条 “文明宿舍”的评选条件
1、 宿舍学生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品德高尚、能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
2、 宿舍学生学风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同学间能够相互帮助,携手并进。
3、 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大方。
4、 能够保持宿舍清洁卫生,用品洁净。
5、 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公益劳动,爱护宿舍周围绿地。
6、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使用计算机玩游戏或从事其他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使用计算机时,不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
7、 宿舍同学能够模范遵守《厦门华天涉外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及学校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第五条 评选办法
“周文明宿舍”主要根据卫生检查结果及其他表现由学生处组织评比。“学期文明宿舍”在学期末根据本办法对宿舍进行综合评定,并实行审报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提出创建“学期文明宿舍”申请,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进行综合评比。
第六条 各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对本班级中申报“文明宿舍”的宿舍进行动态考核。申报文明宿舍的宿舍如有违反《厦门华天涉外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第七条 学期末,学生处对申报宿舍进行全面考核,并按一定比例评出“文明宿舍”候选宿舍,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后如无异议经学生处审核确定为院学生“文明宿舍”。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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