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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时间:2006-7-5 13:49:45
 


一、考生在考前5分钟进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之内,不得交卷。
二、考试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应将上述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没有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文字材料(除开卷考试外)、电子文具和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四、考生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就坐,保持考场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考场内不得交谈、喧闹、吸烟、左顾右盼、互借文具、擅自拆散试卷,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需经监考人员许可,并由一名监考人员随同),不得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
五、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奖试卷翻放,根据监考人员的指令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对答案,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
六、考生应无条件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七、被认定有违规和作弊行为的考生,将视情节依据《厦门华天涉外学院考试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八、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若有发现失职行为,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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